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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协同配合 扎实推进家电下乡 努力扩大农村消费
2009-03-09 15:53  文章来源:丘北县经济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精心组织 协同配合
扎实推进家电下乡 努力扩大农村消费
——丘北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许光树
2009年2月 6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人民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县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根据省、州政府关于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精神,从商务部门角度就如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家电下乡”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州政府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之后,为促进“三农”工作,特别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对全面搞好我国的农村商品流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的又一件大好事和实事,是一项民生工程,是目前扩大内需、拉动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刺激农村经济发展。这项工作若落实到位,预计我县仅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平均每年可拉动农村家电消费超过5000万元,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3个百分点。
一是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健全农村流通网络的重要机遇。有利于改善农村市场分散、网点少、服务差、秩序乱、流通服务成本高的现状,对加快完善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农民方便、安全、价格合理地购买家电产品,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现了农民和企业双赢的局面,政府首次对农民消费直接给予财政补贴,农民得到了实惠;企业通过家电下乡,把产品和网点向农村延伸,辐射广阔的农村市场,促进了家电行业的长足发展,有利于企业扩大销售、增加效益。
三是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农贸(集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是2009年省政府督办商务部门促进农村消费的三件实事。家电下乡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县经济商务局将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家电下乡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满腔热情地、扎扎实实地把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认识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艰巨性
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人口占93%以上,农民收入较低,农民对家电的购买力有限,农村家电拥有量和消费水平与城市相比差距都较大。目前全县电视普及率估计不会超过70%,电冰箱、洗衣机户均普及率不会超过l 0%。由于农民居住分散,民族众多,交通通讯、销售服务网点等设施落后,要把家电下乡的政策、操作办法宣传到每户农民家庭,难度也较大。如何扩大贫困地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覆盖面,提高农民对补贴家电产品的购买率,以及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和售后服务工作,是丘北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一大重点。尤其是开展家电下乡,涉及面广、时间战线较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因此我们商务部门和在坐的各位领导要充分考虑工作任务的艰巨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家电下乡工作上必然投入较大的力量方能此项工作。
三、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抓紧做好销售企业的选定和网点备案工作。
1、做好销售企业的摸底调查。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要求(即具备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需持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中标企业签订的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县商务局登记备案:①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②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当地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功能;③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④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帮助对辖区内的家电经营户:电视机、洗衣机、手机、冰箱(冰柜)、摩托车、热水器(太阳能、燃气、电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的经营户进行摸底登记,传真至县经济商务局(传真号4127342)或发电子邮件至qbswg@126.com,以便我们筛选适合的经营户备案为 “家电下乡指定店”,负责下乡家电的销售服务工作。在这里为什么要增加摩托车、热水器(太阳能、燃气、电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的经营户进行摸底登记,主要是我省已将摩托车、热水器(太阳能、燃气、电热水器)列入家电下乡补贴产品,但具体品牌、价格未确定,2月19日温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把电磁炉、微波炉列入家电下乡的补贴品种,因此需要对这些产品的经营户进行摸底,以便今后对这些补贴产品下乡销售企业的备案。
2、县经济商务局要积极做好下乡网点规划和售后服务规划,汇同财政部门确定推广家电下乡的销售服务网点,按要求备案后,报州商务局审核公告。
(二)做好农民家电下乡产品的需求量调查。请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做好农户电视机、洗衣机、手机、冰箱(冰柜)、摩托车、热水器(太阳能、燃气、电热水器)需求量的调查,以便我们掌握农村需求状况。
(三)要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在政府推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要落实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县经济商务局要与财政部门、销售企业要与销售网点建立工作沟通合作机制,及时在网上上报购销情况定期沟通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与财政、工商、质检、公安、税务、供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四是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县经济商务部门设立投诉电话(电话、传真号码4127342)和信箱(电子信箱qbswg@126.com),受理农民及企业的举报和投诉。
(五)做好家电下乡的市场监管。请县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配合做好家电下乡市场的监管,严防经销商未经备案而擅自设立“家电下乡”标牌、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混淆视听、误导农民、扰乱市场、垄断市场、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造成坑农害农,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查处。
(六)建销售网络和维修服务体系,严格检查经销企业执行国家三包规定情况,强化维修服务。努力把家电下乡规模做大、做广、做好,真正做到为农村农民服务,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
(七)推广家电下乡的销售企业要及时筹措资金,搞好中 标产品的采购和货源储备。一是全力做好家电下乡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全省统一编号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和“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二是大力开展促销活动和便民为民服务活动。对中标产品货源不全的销售网点,要采取预约、合同定购等方式,满足农民需求;三是加强与乡(镇)政府、村民委的联系,争取乡(镇)政府和村民委的支持,借助农村基层组织,准确了解农民对家电的需求信息,并做好统计工作。对村寨集中购买或相距不远的邻村集中购买的,经销企业要提供送货到乡、到村、到农家,搞好安装调试和使用辅导。
四、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努力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老百姓知道在哪里购买补贴家电产品、如何申请补贴,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懂得政策,切实把党对广大农民的关怀落到实处。积极支持鼓励推广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为推广企业销售创造更多的条件;对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中做得好的乡(镇)、企业进行总结宣传报道,编发简报,交流学习,为开展家电下乡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同志们,家电下乡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大家要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在我县取得实效,为促进我县城乡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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