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宣传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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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0 09:09 文章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云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宣传单
1、什么是家电下乡: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2、我省实施家电下乡的内容: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我省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底止在全省范围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四类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四类产品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和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家电下乡产品具体型号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并公告。补贴标准为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l 3%。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国家确定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家电下乡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商务、经委、宣传、工商、质监、公安、国税、地税、供销等部门共同推进。
3、实施家电下乡的意义:实施家电下乡,一是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使农民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推动家电下乡,将大幅度扩大农村消费。三是有利于建立起面向农村市场的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改变长期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是落实以人为本、实现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四是有利于缓解顺差过快增长,减少贸易摩擦,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4、农民如何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领补贴:我省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本省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以获得财政补贴,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l台(件)。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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