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丘北县经济商务局关于成立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2009-07-17 14:50 文章来源:丘北县经济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丘北县经济商务局关于
成立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精神,根据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为切实加强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推进经济商务系统自身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丘北县经济商务局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许光树 局长
副组长:杨光文 副局长
李宏政 副局长
张 庆 副局长
组 员:舒跃昌 办公室主任
世家勤 商务股股长
陈 忠 企业改革股股长
李 明 行业管理股股长
胡家文 中小企业股股长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县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督促检查实施情况,研究重要工作事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日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舒跃昌 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侯志刚 中小企业管理股副股长
李会春 商务股股员
李友兴 企业改革股股员
李巧英 行业管理股股员
马春云 办公室秘书
李丽敏 档案管理员
工作职责:具体协调推进四项制度,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四项工作制度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抓好四项制度在全局范围内的学习宣传,强化督促检查,抓好机关各股(室)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二○○九年五月五日
|